第六十五条

有效

自治机关积极发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文化事业,推动报刊、文学艺术、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健康发展,加强文化市场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民族文化事业发展。

自治机关保护和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文化事业,鼓励兴办文化产业。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