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七章 社会民生事业第六十三条有效自治机关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尊重、支持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自治机关应当加强民族语言文字编译机构建设,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藏语言文字的翻译编辑水平。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