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城乡建设第五十六条有效自治机关提升城市交通枢纽功能、商贸物流功能、旅游集散功能、综合服务功能,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培育壮大园区经济,增强对周边乡村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自治机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形成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与城乡关系。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