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机关培育清洁能源、生态旅游、特色生物、节能环保等生态型产业,推进经济绿色化改造和发展,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和行为习惯,推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同可持续发展。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