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条

已修改

接到举报、投诉发现企业标准备案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废止并告知备案企业。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