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条

已修改

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可以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建设运营。特许经营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和期限等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未通过协议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置活动。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