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条有效自治县全面融入兰州—西宁城市群建设国家发展战略,推动民和—红古创新发展先行区建设。自治机关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推进民和-红古两县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文化旅游深度对接、城市品质共同提升、社会治理协同开展,实现城市建设一体化发展。地方法规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