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损害村容村貌和农村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和举报。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