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管理的需要,对条例涉及的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