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十六条有效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本省地方标准或者经过备案的企业标准;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