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节 业主和业主大会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本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电子投票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电子投票的具体规则由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本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中的电子投票数据库。业主大会应当优先采用本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