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开发区引进的技术必须是适用的、先进的,包括有专利权的技术、正在申请专利的技术、专有技术和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技术。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