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城市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保障居民生活用水质量和安全,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晋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