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和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管理等活动。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2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