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五章 创新支持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促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鼓励支持中小企业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改造生产工艺、改善经营管理,推动企业提高信息化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环节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创新生产方式,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