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反餐饮浪费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反餐饮浪费监督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