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修改

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合法交易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禁止分割、封锁和垄断建筑市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