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工程监理机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工程合同等对工程的工期、质量、造价等进行全过程监理,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监理情况。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