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利保护和促进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专利保护跨境协作、纠纷解决、信息共享、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