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

有效法规性决定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21年9月29日
施行日期
2021年9月29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

的决定

(2021年9月29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2021年11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