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邮政条例/第五章 快递服务第四十五条有效邮政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变更、年度报告、注销等事项,并为社会公众的查询提供方便。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