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九章 附则第七十七条有效本办法所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指由政府设立的,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