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六章 就业援助第六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安置、退出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信息数据库。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