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第四十七条有效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