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第五章 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文物保护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监督管理日志,督促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机构、文物收藏单位履行保护文物的职责。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