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属于不可移动文物的红色资源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对其他不可移动红色资源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批准的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