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