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旅游经营者应当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服务信息,按照合同约定和取得的相关质量标准等级提供服务。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所销售的商品明码标价,注明商品名称、产地、规格、等级及计价单位。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