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元明汪氏家族墓地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汪氏家族墓地的义务,有权举报和制止破坏、损毁汪氏家族墓地的行为。在汪氏家族墓地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漳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单位和个人将合法收藏的与汪氏家族墓地有关的文物、资料等捐赠、出借给汪氏家族墓地保护管理机构展示和研究。漳县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对在汪氏家族墓地保护中做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