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第七章 文物拍摄、拓印、复制第五十条有效影视片、商业广告片的拍摄仅限于对公众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外景。确需拍摄文物保护单位内景及馆藏文物的,拍摄单位应当事先提出计划报自治区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