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第十六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废弃物回收、运输、储存、再利用体系,减少焚烧和填埋数量。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