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辅警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