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五章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活动的保障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财产、经费和拨给工会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