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义务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应当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