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三章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权利第二十条已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企业工会代表担任。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