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三章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权利第十四条已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同本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合同草案应当提交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也可以指导、帮助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履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