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生活垃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和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