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鼓励通过积分兑换、赠送分类垃圾袋等多种方式,促进单位和个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行为习惯。

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示范、指引等活动。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