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七条已废止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并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降低或者提高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