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第二章 政府职责第十三条已修改对重要湖泊的保护,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在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