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五章 保障第四十一条有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红十字会开展公益活动。文化场所、体育场馆、车站、码头、机场、公园、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为红十字会开展公益活动提供便利,减免相关费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