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临空经济区条例第十七条有效管委会应当建立企业土地使用的退出机制,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土地退出条件,当合同约定的情形发生时,由管委会按照合同约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