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