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章 分类投放第十三条已修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以及相关场所保洁实行责任人制度,相关责任人及其职责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