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物业服务人、家政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