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九条有效消防控制室、消火栓、消防水池及其他固定消防设施确需拆除或者移位的,应当经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同意。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