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