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已经确定集中由市、县、自治县综合执法部门处理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30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