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规定由综合执法部门实施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