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七十五条有效对破坏大气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9月29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